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深入开展,学校于2017年发文《暨南大学关于完善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织体系的通知》(暨通〔2017〕7号),决定调整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成立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建立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系人制度。

一、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统筹领导、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其中分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机关各部处负责人、各校区负责人和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单位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网络安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及服务,负责为校内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响应及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学校互联网舆情监测和处置,负责意识形态引导以及网站内容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单位保卫处负责校园网及互联网上有关我校的言论信息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图书馆负责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参与信息素养教育。

二、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为完善我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学校决定成立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和图书馆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学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在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信息化需求调研、项目建设和跨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协调。

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为推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各专项工作协调开展,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相应的专项工作组。

三、暨南大学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为促进信息化工作对学校各单位事业发展发挥有效支撑和推动作用,使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在全校顺利开展,各单位应相应成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领导,推动本单位落实学校有关工作部署。

四、暨南大学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系人

各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