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无线网络管理办法》

作者: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时间:2018-12-04

学校各单位:

暨南大学无线网络定于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暨南大学无线网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无线网络收费参照《关于暨南大学校园网用户通信费用的通知》(暨通〔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具体如下:

一、已开通校园有线网服务的用户无需交费,可直接申请激活无线网账号,无线网账号有效期与其校园有线网账号有效期一致。

二、未开通校园有线网服务的用户可申请无线网账号,收费按《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非本校教工、学生用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开通临时无线网账号,费用为60元/月。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无线网络管理办法


暨南大学无线网络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基础设施之一,为规范我校无线网络管理,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无线网络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暨南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及《暨南大学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散步、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的活动。所有用户均对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无线网络实行实名制管理。本校教工、学生使用网络的,需持本人学生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向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具体程序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网页)。审核批准后,一个工作日内可开通使用无线网络资源。用户需使用相应账号和密码上网,一个账号同一时间仅限一台终端使用。

三、各单位如需为特殊用户(访问学者、兼职教师等)申请临时使用无线网络,可开具相关说明,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申请注册相应单位账号。审核批准后,账号的管理使用由各相关单位自行负责。账号一旦涉及网络违规违法行为,相关单位须认真配合查处。

四、非本校教工和学生用户必须单独申请开通校园网服务,不可使用他人的校园网账号。申请开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核后方予开通。

五、由于无线网络主要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及日常工作服务,并且无线网络出口带宽和无线接入点数量有限,为了保证大多数用户的正常使用,禁止利用无线网络进行多线程P2P下载及娱乐。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不听劝诫、恶意下载者,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注销其账号,停止其使用权。

六、用户设有初始上网密码,请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更改。用户不得将账号转借他人使用。用户可登录以下网站:http://mynet.jnu.edu.cn进行密码更改。

七、用户可按照《暨南大学无线网络使用说明》进行相关设置。如有疑问,可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八、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实时监测校园无线网络信号,如发现用户利用无线网络进行非法、违规活动,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用户违反本办法、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禁止其使用无线网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