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

作者: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时间:2018-12-04


校网络通过校园网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给全校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环境和先进的通信手段。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暨南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活动,严禁制作、查询、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稳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反动、色情、违法信息。

第三条  为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行,严禁任何破坏网络线路及网络设备的行为。严禁任何对网络设施加以干扰和有意阻塞网络的行为。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用户严禁上网,用户上网只能按授权口令、帐号入网。严禁利用校园网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严禁任何盗用他人帐号的行为。

第四条  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网络开放实验室(包括公共机房及学生机房)、阅览室等公共网络使用场所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其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名单须上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第五条  各单位及个人用户未经允许严禁对外提供网络服务;严禁使用代理服务器、宽带路由器等网络共享设备;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任何可能危害、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实验;严禁使用大量占用网络带宽的工具软件;严禁入侵他人电脑或对他人的计算机进行恶意攻击;严禁通过校园网进行非法活动。

第六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首先对其断网,待调查清楚后恢复网络,并视其情节轻重对违反者进行罚款和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具体条款另定),情节严重并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网络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报告有关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网络服务进行限制,包括在夜间暂停学生宿舍网络,限制用户网络流量和限制某些网络应用等。

 第八条  用户申请入网须持有效身份证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并交纳相关费用。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分配帐号、确定使用权限后,用户根据安装使用手册配置好自己的计算机,即可接入校园网。

 第九条  用户须按时交纳网络费用。在用户的网络使用权到期后,对于没有及时续费的用户,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注销其帐号,并收回属学校产权的网络资源。

 第十条  用户对自己的计算机负责,定时给系统打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保证其不影响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用户遇到上网故障无法自行解决时,可通过电话或网络报障,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维护人员上门服务。

 第十一条  入网用户有享用校园网提供的公共信息资源的权利,有共同保护和维护校园网一切设施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暨南大学校园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