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学生免费电子邮箱管理办法》

作者: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时间:2010-01-08

学校各单位:

经2009年第2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对各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通暨南大学学生免费电子邮箱服务。学生电子邮箱系统与校内各重要信息系统融合后,学生可通过电子邮箱自动获得各种重要通知和丰富的校园资讯,为部处、院系下发通知和师生之间交流提供可靠和可信的途径,也是学生在互联网上的身份标志。

目前系统已为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分配了一个以学号为用户名的免费电子邮箱账户,请个院系学生工作秘书通知学生及时激活邮箱并进行使用,开通方法见附件。学校同时印发《暨南大学学生免费电子邮箱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暨南大学学生免费电子邮箱开通方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暨南大学学生免费电子邮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

(一)本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暨南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制定。

(二)为更好地为在校学生提供电子邮箱服务,管理好电子邮箱账号,确保电子邮箱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因不当行为而造成多数用户权益受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学时每人均可免费获得一个学生电子邮箱账号


第三条 电子邮箱的开通

学生入学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以学号为账号的电子邮箱和默认密码。学生需进行激活操作以启用电子邮箱,并自行更改邮箱密码。

第四条 使用者责任与权利

(一)账号拥有人拥有在国际互联网范围内自由使用该电子邮箱账号的权利

(二)遵守、执行《暨南大学学生免费电子邮箱使用协议》。

(三)账号拥有人应亲自开启电子邮箱,不得将账号借与他人使用,因账号借与他人或不当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账号拥有人承担。

(四)账号拥有人应妥善保护其账号及密码,账号遭他人盗用时,应尽快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停止该账号,并更换新密码。

(五)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第五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责任与权利

(一)负责电子邮箱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内容定期备份和故障恢复工作。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邮箱服务,学校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二)对用户的用户名(账号)、密码、邮箱容量进行管理,并有权向用户提出用户名建议,在用户名发生重复、不恰当时,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该用户名。

(三)系统管理人员要尊重用户的隐私权,不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地址,不得在未获得用户本人或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阅读用户邮件内容。

(四)系统管理员有权利与责任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垃圾邮件的检查和过滤。

第六条 免责声明

(一)不推荐用户使用电子邮件传输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的信息,我们对用户邮件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建议用户把读过的邮件从服务器上删除。学校对系统由于遭受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的用户邮件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会尽力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但不担保电子邮箱服务不会中断,对电子邮箱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均不作担保。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