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人员信息编码管理办法(暨通〔2020〕27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师生及其他各类人员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员信息编码,提升数据质量,推动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暨南大学信息化标准体系,根据《暨南大学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暨通〔2019〕27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人员主要包括:在学校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的各类人员,承担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服务任务的人员,应邀来校访问的人员、校友和其他涉校人员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人员信息编码是指为学校相关人员赋予具有一定规律、易于计算机识别处理的符号,简称JNUID。教职工的JNUID也称为人事编号;学生的JNUID也称为学号。
第四条 JNUID是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用户账号,也是学校各类信息系统的登录账号。
第五条 JNUID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唯一性:JNUID具有唯一性,严禁出现重复编码,确保JNUID编码“一次编码、唯一标识”。
(二)完整性:能实现学校各类人员的全覆盖编码。
(三)可扩展性:能适应学校未来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规范性:JNUID应采用统一的格式。
(五)实用性:JNUID应有利于学校的信息化管理。
(六)简便性:JNUID应尽量简单,易于使用。
第六条 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是学校信息编码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编码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 对各单位制定的JNUID编码规则进行审批;
(二) 对各单位的JNUID编码工作统一管理;
(三) 监督学校JNUID编码规则的实施情况;
(四) 与JNUID编码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JNUID按以下规则进行编码:年份码+号段码+业务自编码,如下图所示。

第八条 年份码:原则上以人员进入我校的年份作为年份码。
第九条 号段码:号段码分3类,长度分别为1位、2位和3位。
第十条 现有号段码由网信办统一分配;新增的号段码由单位填写《暨南大学JNUID号段码申请表》,提交网信办审批。
第十一条 网信办按以下原则分配号段码:
(一)1位号段码专用于学校主要的人员类型(教职工、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2位号段码专用于各校区、各学部和教育学院负责管理且不属于1位号段码的人员类型。
(三)3位号段码用于其他人员类型。
第十二条 业务自编码规则的确定和变更由单位填写《暨南大学JNUID业务自编码规则申请表》,经网信办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原则上优先参考国家、行业和学校的相关标准,科学合理制定业务自编码的规则,可以使用1到2位赋予类别含义。业务自编码一般为流水号,最长不超过10位。
第十四条 主管单位负责对其主管人员进行编码,并及时将生成的JNUID告知其对应人员本人。存量的JNUID原则上保持不变。
第十五条 一个人员在同一时期或者不同时期具有不同角色,允许具有不同的JNUID。
第十六条 对于人员所归属的主管单位存在争议的,由网信办组织协调并研究确定唯一的主管单位。
第十七条 各有关单位须采集人员基本信息、确定人员的身份标签,将人员基本信息、身份标签和JNUID向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数据中心共享,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加强对人员基本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人员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属单位、所在校区、来校日期、人员状态、人员类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第十八条 人员信息编码数据原则上须通过数据库同步的方式定期向学校数据中心共享。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按需将数据中心的JNUID数据共享至各类信息系统。
第十九条 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编码,对于编码中出现的重编、漏编和错编等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暨南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号段码分配表
2.暨南大学JNUID号段码申请表
3.暨南大学JNUID业务自编码规则申请表
附件1
号段码分配表
号段码 | 人员类型 | 人员管理单位 |
0 | 教职工、合同工、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和校级外聘教师等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
1 | 本科生 | 本科生院 |
2 | 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院 |
3 | 硕士研究生 | |
40 | 语言生、预科生(A\B班),预科(补习班)、预科(冲刺班)、短期班学生、北京华文学院教师等 | 华文学院 |
41 | 成教学生、培训生、自考生等 | 教育学院 |
42 |
| 番禺校区 |
43 |
| 珠海校区 |
44 |
| 深圳校区 |
45 | 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自聘职工、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参与教学及管理的人员等 | 医学部 |
600 | 找不到原本学号或者无法 确认原本学号的校友 | 对外联络处 |
601 | 交换生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602 | 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的其他 类型人员 | 研究生院 |
603 | 外国合作教师 | 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 |
604 | 使用图书资源的校外用户 | 图书馆 |
605 | 信息化项目工程师等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
998 | 访客(临时来校的外来人员)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
999 | 单位用户账号(各单位因工作办公需要申请获得的、不归属特定人员的特殊账号)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
附件2
暨南大学JNUID号段码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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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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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新增申请 □变更申请 | |||
申请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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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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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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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日期: |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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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日期: | |||
附件3
暨南大学JNUID业务自编码规则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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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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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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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人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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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编规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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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审批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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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日期: |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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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日期: | |||
暨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8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