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教工和办公免费电子邮箱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时间:2010-03-30

学校各单位:

电子邮箱作为基础网络服务,是全校师生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方式,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我校从2009年起已经开通教工和办公免费电子邮箱服务,为了规范暨南大学电子邮箱的管理,特制订《暨南大学教工和办公免费电子邮箱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暨南大学教工和办公电子邮箱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和依据

(一)暨南大学教工和办公电子邮箱系统是学校为满足我校师生的教学、科研、管理需要建设的电子邮箱服务应用系统。为了保证电子邮箱系统的安全运行,净化互联网环境,保障教工的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暨南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制订。


二、适用对象


凡暨南大学在册正式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博士后,均可免费申请一个以@jnu.edu.cn为域名的办公电子邮箱账号。


三、教工和办公电子邮箱的开通


(一)凡暨南大学在册正式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博士后,凭暨南大学校园卡和个人身份证,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填写《暨南大学教工免费电子邮箱申请表》申请开通。


各部门申请办公电子邮箱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写《暨南大学办公免费电子邮箱申请表》,同时需二级单位或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关部门和个人只能申请一个免费电子邮箱账号,递交申请表之后,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账号开通。


(三)申请账号采用实名制


(四)用户对其电子邮箱账号具有使用权,电子邮箱账号的所有权属暨南大学。


四、使用者责任与权利


(一)电子邮箱用户拥有在国际互联网范围内自由使用该电子邮箱账号的权利。


(二)电子邮箱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暨南大学教工和办公免费电子邮箱使用协议》。


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责任与权利


(一)保障办公电子邮件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维护电子邮件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和定期数据备份。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需要暂停邮件服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二)对申请者的账号、密码、邮箱容量及其相关参数进行设定和管理,在账号名发生重复、不恰当时,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


(三)对于2年内从未登陆的账号,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其进行注销。

六、信息保密

(一)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力保障有关电子邮箱的信息资料安全。

(二)系统管理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与安全。

(三)系统管理员有权利进行垃圾邮件的过滤和处理,并且有责任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的检查。

(四)用户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察觉有泄密的可能或已经泄密后,应及时报告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七、免责声明

(一)学校对系统由于遭受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的用户邮件损失不承担责任,建议用户把读过的邮件从服务器上删除或下载到本地备份。

(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会尽力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和数据安全性,但不担保电子邮箱服务不会中断,对电子邮箱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做担保。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