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

(一)本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暨南大学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二)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好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确保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因不当行为而造成相关权益受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暨南大学全体教师、学生和各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使用者责任与权利

(一)用户在规定的权限内具有自由使用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各项功能的权利。

(二)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只供全校师生在校园范围内用于教学和科研,使用者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节目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品用于教学科研以外的其它目的和用途。

(三)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传播敏感信息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一切信息。

(四)用户应依据本管理办法使用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并根据《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用户收看注册(加密)频道节目,须按要求办理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用户登记手续,填写《暨南大学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用户申请表》,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用户拥有相应的账号。

(六)注册(加密)频道帐号拥有人要注意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如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尽快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停止该帐号,并更换新密码。

(七)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用户明确同意使用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个人承担。


第四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责任与权利

(一)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网上收看直播和点播频道、下载、录制、制作、存储和上传节目。

(二)负责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运行维护、数据定期备份和故障恢复工作。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服务,系统管理员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三)负责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用户的注册,负责用户名(帐号)、密码及相关数据库的管理。

(四)对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的使用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并根据需要举办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培训。

(五)系统管理员尊重用户的隐私权,不公开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及保存在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

(六)系统管理员有权利和责任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按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免责声明

(一)用户应及时并定期将申请录制的节目下载到本机,学校对系统由于遭受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的数据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会尽力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维护卫星宽带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运行、数据的定期备份和故障恢复工作,非正常情况除外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