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时间:2018-12-05


       第一条   为加强暨南大学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确保视频会议规范、优质、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视频会议系统现已连接我校校本部、华文学院、珠海学院和深圳旅游学院三地四个校区,为节约经费,提高效率,学校各单位可以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会议、讲座、培训和交流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视频会议系统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和各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单位共同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一)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1.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协调处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相关事项,包括提出视频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意见等。

      2.对校本部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必要的专业培训等。

      3.统筹安排视频会议召开的时间并提供相关技术保障,

      (二)各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单位

      1.负责各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2.协助安排视频会议室使用时间。

      第四条   召开跨校区的视频会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一)使用视频会议系统须提前一周填写《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申请表》并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下载地址http://netc.jnu.edu.cn/bgxz.htm)

      (二)由校长办公室或者党委办公室主办召开的全校性视频会议,由校办或党办负责人审批,并由主办单位印发会议通知。

      (三)其他部处及各院系使用视频会议系统需提前一周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审批,由会议主办单位印发会议通知。

      (四)视频会议系统不对个人用户开放,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第五条   视频会议主办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与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及相关单位联系确认,以便提前做好相关调试及技术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因故推迟或取消,主办单位应及时告知有关单位。

       第六条   视频会议会场应保持良好秩序,环境整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有序。视频会议设备需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未经培训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第七条   各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和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